最近几天,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美好生活有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农村民法典为重点的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通知明确,5月为民法典宣传月,我省将重点安排八项工作,包括创作播出一批高质量的民法典法律剧,小品,动画,微视频,宣传片等法律文化产品,组织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座谈会,推动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打击有组织犯罪法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全过程,2022年组织开展全省文化,科技,卫生三农集中示范活动,编纂200个民法典问题,组织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第五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创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为省第二十次党代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大力推进民法典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军营,进网络,进宗教活动场所在加强社会宣传的同时,要以民法典下乡为重点,在村庄设立民法典法治宣传阵地进行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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